《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模版)
为深入贯彻推进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商务局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全面完成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局党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商务局党委领导班子对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根据分工不同,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主要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责任内容
1、协助党委班子及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指导、督促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听取对口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对口联系点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开展专题研究。
3、定期开展对口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工作检查。
4、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制定腐败风险防控措施和办法。
5、按照谈话工作实施办法,运用“第一种形态”与对口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谈话。
6、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及纪实制度,做廉洁从政(业)的表率,坚持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责任追究
1.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必须向局党委进行书面说明。
2.对口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或分管科室干部职工受到党政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党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3.对对口联系点或分管科室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XX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党纪党规进行。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