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建市函〔2022〕82号公布了24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分别是北京、天津、重庆市、湖北省武汉市、河北雄安新区、江苏省苏州市等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具体地区不一一列举,详见文件)。
文件要求试点地区: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推动解决问题困难;
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试点目标:
要能“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
(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这9个字是试点是否成功的标准。试点的意义在于先行先试,给予宽泛的条件,闯出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路子。)
概念——
智能建造,对大多数建筑企业来说,可能停留在“概念”阶段。
那么这个概念是什么,“智能建造”怎么“造”?
有一种定义是这样的:对建筑业而言,智能建造是指在建造过程中充分利用智能技术和相关技术,通过应用智能化系统,提高建造的智能化水平,减少建造过程对人工的依赖,从而使建造的品质和效率更高,同时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实现节材省工、节能减碳的目标。
不难看出,智能建造,是未来的建造方式,是系统的,智能的,少人工的,品质更高的建造方式。
专家观点——
1.国家工程院丁烈云院士认为,智能建造将给建筑业带来5大改变:
(1)产品形态数字化。
包括设计、施工与交付均实现数字化。
(2)经营理念服务化。
在建筑建造过程中,提供设计服务平台、工程机械服务和智能工地等专业化服务;
在建筑使用过程中,提供建筑能源网、智慧养老物业、健康住宅等专业化服务。
(3)商业模式平台化。
到2025年,建成融合人、机、物、财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4)建造方式工业化。
从工厂制造到智能物流再到工地装配,实现制造与建造一体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
(5)行业治理现代化。
打造开放的建筑行业大数据云平台,实现政府和公众共生治理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丁院士从产品形态、经营理念、商业模式、建造方式、行业治理五个方面阐述智能建造带来的变化,精辟入里,对于建筑企业来说非常具有指导性。)
指导文件——
住建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阅原文)
以湖北为例。
湖北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提出如下重点工作:
1.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2.加强标准化集成设计。
3.加快智能装备更新改造。
4.推进绿色建造。
5.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
6.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7.培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8.加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9.创新组织监管模式。
结束语——
智能建造在我国起步较晚,但是目前已具备良好基础。建筑企业要认清形势,找准产品形态、经营理念、商业模式、建造方式中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转型准备。
感谢阅读。